近日,行政庭通过多方协调,适用简易程序成功审结了一起案外历时三年的投诉案。 原告叶某因对第三人武汉爱民法医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爱民所)作出的关于张梦伤情鉴定结论有异议,向武汉市司法局投诉,主张权利已近三年。武汉市司法局向被告湖北省司法厅报请对爱民所进行行政处罚,被告对爱民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间,原告代理人(原告之父,79岁)不断向武汉市司法局、省人民政府、司法部、国务院投诉。今年4月,原告以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事实认定片面、处罚力度过轻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被告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此案,委托副厅长为代理人参与诉讼。 本案涉及司法鉴定,专业性较强,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找准案件焦点,及时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甘桂广泛查阅资料,咨询医学专业人士。考虑到原告代理人年事已高,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甘桂法官多次到原告家里倾听代理人诉说三年投诉中的委屈和对司法行政机关的不满,安抚其情绪,帮助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同时积极与被告省司法厅和第三人爱民鉴定所沟通协调。本着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工作原则,在充分了解案情、稳定当事人情绪的基础上,甘桂法官马上向庭长报请组织三方进行协调,及时帮助原告获得补偿,并让其充分表达了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最终促使本案及时、有效化解,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